关于印发《信阳市六城联创工作督查考评办法》的通知信创字〔2007〕6号
签发人:张春香
关于印发《信阳市六城联创工作督查考评办法》的通知
各县(区)人民政府,各管理区和开发区,市委各部委,市直各单位:
现将《信阳市六城联创工作督查考评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信阳市六城联创工作指挥部
二00七年五月十六日
信阳市六城联创工作督查考评办法
为确保全市创建工作有序进行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督查考评的基本原则
本着属地管理、分级分段考核、统一新闻发布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,把群众满意、群众参与、群众受益贯穿于创建工作始终,突出公布排名、新闻曝光、群众举报、经济处罚、行政处理等措施。
二、督查考评的范围及内容
(一)范围
1、市委办公室、市政府办公室等106个市直部门、企事业单位。
2、各县区人民政府、市管各管理区、开发区。
3、沿国道、高速公路出入口、入市口,主要旅游区所在地的所有乡镇。
4、其他参创单位。
(二)内容
1、主创目标任务、临时任务、宣传教育等创建工作的完成情况。
2、领导批示件、新闻曝光问题、热线投诉事件等方面办理落实情况。
3、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涉及创建问题的解决情况。
4、市级领导包路联片任务完成情况,牵头相关责任单位和辖区办事处为责任主体。
三、督查考评方法
(一)分级考评
1、市六城联创办公室负责各县(区)、管理区、开发区及市直各部门的考评。
2、各县(区)参创乡镇办事处的考评由本县(区)负责,其评比排名结果由各县(区)在每个单月的22日前报市六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。
3、浉河、平桥、羊山、南湾、工业城,负责对本辖区所属单位“门前五包、门内达标”的考评,并将考评结果按信创字〔2007〕5号通知要求,于每月15、30日分两次将结果报市“六城联创”指挥部办公室。
(二)综合考评
综合考评工作由市六城联创办公室负责组织。综合考评的主要内容为目标任务、临时任务、宣传教育三项,共计100分。
1、目标任务(60分)
市六城联创办公室按照创建标准向各创建单位下达目标任务,分月进行量化,并设定相应分值。每次考核结果累计计算。
阶段性考评,按阶段各项目标任务分值之和设定为该单位阶段目标任务的分值。完成一项得一项分。该项任务最后得分的计算公式为:得分之和鹘锥文勘耆挝穹种底60。
2、临时任务(30分)
临时任务包括市领导、市创建指挥部、市创建办公室确定的临时性工作、市级领导包路联片确定的任务、领导批示件交办的任务,群众举报件需处理的任务、领导视察及现场办公交办的任务。每个阶段接受的临时任务总项数除以30,即为单项临时任务的分值,完成一项得一项分。
3、宣传教育(10分)
①、各县区、市直各单位成立的六城联创机构中有专人负责宣传教育工作,有宣传教育工作方案,有具体活动的实施措施。(1分)
②、各责任单位有浓厚的创建氛围、有标语口号、展板和宣传橱窗、干部职工知晓“六城联创”的内容和相关知识。(2分)
③、按时完成市指挥部办公室安排的新闻宣传、社会宣传、主题教育等各项工作任务。(3分)
④、浉河区、平桥区及各县每月至少上报10篇、各管理区和市直各单位每月至少上报5篇联创工作信息,每2个月在市级以上媒休刊发一条新闻报道。(4分)
4、其它扣分内容。
出现下列情况,从总分中扣分
新闻曝光。凡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单位,市创建办公室经调查核实,一次扣1分,如不按期整改,扣2分。
群众举报。群众举报件经市创建办公室调查核实,如不按期整改,一次扣1分。
市领导批示的新闻曝光、群众举报的问题,对责任单位加扣1分。
内部通报。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批评一次,扣2分。
限期整改。市创建办公室下达的督查通知书,如整改不及时,每次扣1分,如不按期整改,扣2分。
未按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二、三项要求及时报送考评结果,每次扣1分。
创建纪律。市创建指挥部及办公室组织的各类会议、检查、现场办公等活动,按照通知要求到场的人员,若不经请假不到者,一人次扣1分。
同一件事项不重复扣分,按最高项扣分标准执行。
(三)临时考评
为配合中心工作而进行的临时性工作考评,由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安排。
在临时考评中被授予流动红旗的单位,每次奖励3分;被挂流动黑旗的每次扣罚3分。如果是市创建指挥部对乡镇、办事处直接进行的考评,乡镇和办事处的奖励分和扣罚分计入其所在县(区)或管理区考评成绩中。市直单位参照执行。
四、督查考评措施
1、实行排名发布。
创建综合评比工作排名每两个月发布一次;临时评比排名在评比结束后即时发布。
2、实行新闻媒体曝光。
市创建办公室和新闻单位有计划、有组织的开展新闻曝光活动,促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。积极鼓励新闻单位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曝光。
3、实行督查通报制度
市创建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地发布督查通报。对在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参创单位进行表扬;对在创建中表现差的参创单位进行批评。
4、实行群众举报。
积极鼓励群众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举报投诉。举报电话:6381234
5、经济处罚及行政处理。
按照《信阳市六城联创工作奖惩办法》规定执行。
信阳市六城联创工作指挥部
二00七年五月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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